一法一条例之家长责任
来源:武冈市妇联 更新时间:2025-09-23 09:31:03 讲师:王芳华 地址:稠树塘九年制学校

img

一、活动背景 为响应党中央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,解决家庭教育缺失引发的社会问题(如2018-2022年全国13.1万起司法起诉性侵未成年人案件、2018年底湖南两起未成年人弑亲案等),满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求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(2021年10月23日通过,2022年1月1日施行)和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(2021年1月19日通过,2021年3月1日施行),开展本次“向阳花”行动。 二、核心内容 (一)家长法定责任解读 围绕“一法一条例”,明确家长需承担八项法定责任,每项责任均有明确法律依据与实例支撑: 1. 第一责任人角色:家长是家庭教育直接责任主体,依据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十四条、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八条;2023年湖南省119171份家长调查问卷显示,87.72%家长认为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实施主体。 2.主动学习知识:需接受家庭教育培训,掌握科学理念方法,依据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八条第二款。 3.营造良好家庭环境:创建民主文明和睦家庭关系,传承优良家风,依据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八条第三款。 4.注重言传身教:做到因材施教、平等沟通,预防孩子不良行为,如避免“父母玩手机却要求孩子不玩”的矛盾行为,依据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九条第二款。 5.加强思想沟通与情感交流:通过亲子阅读、家庭会议等方式互动,2019年调研显示64%父亲、41.4%母亲不能每天与孩子交流,凸显该责任重要性,依据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九条第三款、第十条。 6.预防制止不良行为:关注校园暴力等问题,建议在孩子8岁、12岁、14岁等关键年龄“过法律生日”,普及法律责任认知。 7.遵守教育禁止事项:不得实施溺爱、家庭暴力、歧视等行为,依据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第二十三条、《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》第九条。 8.配合学校与机构:积极参与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活动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 (二)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构建“政府+社会机构+其他主体”三维支持网络: (三)不依法带娃的法律后果 明确不同主体的监管与处罚措施,层层递进: 三、活动目标 通过线上线下结合,普及“依法带娃”理念,提升家长科学育儿能力,最终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、全面发展,助力构建良好家庭与社会环境。

img

img

img

img